物流容器限重管制
一、说明
- 当对物流容器有限重要求时,则需使用本功能;限重可以针对整个容器,也可以细到容器分区;如果容器分区有设置限重,那么分区限重的和必须等于容器的整体限重
- 需要同步设置货品的单重及重量单位,这样容器装箱时才能判断装入货品是否超重
二、货品单重及单重单位设置
- 【菜单】:【仓储管理】-【基础资料】-【货品资料】-【货品代号设定】
- 进入单据,点击要设置货品对应的【编辑】按钮
- 进入【编辑】界面,点击【包装资料】页签
【货品单重】,按实际输入单个货品的重量
【货品单重单位】,含“克”/“千克”/“吨”三个选项,按实际设置相应单位
设置后,保存
三、物流容器限重设置
(一)设置容器限重(不使用容器分区)
- 【菜单】:【仓储管理】-【打印管理】-【物流容器】-【物流容器类型设定】
- 进入单据,点击要设置容器类型对应的【编辑】按钮
- 进入编辑画面
【限重】,按实际容器能承载的重量设置
【限重单位】,含“克”/“千克”/“吨”三个选项,按实际设置相应单位
- 如上图,设置限重5.5KG,那么物流容器在装箱时,会判断装入的货品的重量是否大于5.5KG,当超重就会给出提示,不允许继续装箱;此功能适用【物流容器装箱作业(未入库)】和【物流容器装箱作业(已入库)】单据
(二)设置容器限重(使用容器分区)
- 【菜单】:【仓储管理】-【打印管理】-【物流容器】-【物流容器类型设定】
- 进入单据,点击要设置容器类型对应的【编辑】按钮
- 进入编辑画面
【限重】,按实际容器能承载的重量设置
【限重单位】,含“克”/“千克”/“吨”三个选项,按实际设置相应单位
【分区限重】,设置每个分区允许承载的重量
分区设置的限重和必须等于容器的限重,如下图:分区(2.5+3)=容器(5.5)
保存
- 如上图,设置容器限重5.5KG,分区CW-FQ-01设置限重2.5KG,分区CW-FQ-02设置限重3KG;那么物流容器在装箱时,会判断放在分区CW-FQ-01上的货品重量不能大于2.5KG,放在CW-FQ-02上的货品重量不能大于3KG,当超重就会给出提示,不允许继续装箱;此功能适用【物流容器装箱作业(未入库)】和【物流容器装箱作业(已入库)】单据